近来,山东省农业乡村厅拟定印发《山东省渔业船只严峻事故隐患断定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断定规范》),清晰载员10人(包括10人)以上的渔业船只,具有擅自改变船只结构、检验证书失效、职务船员装备不齐等8种景象可断定为严峻事故隐患。
《断定规范》将渔业安全出产要点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归入严峻事故隐患清单,逐渐推进日常安全出产监管与行政法令有用联接,及时消除渔业船只严峻事故隐患,为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供给准则确保。
根据有关法令和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规范,载员10人(包括10人)以上的渔业船只具有以下景象应当断定为严峻事故隐患:
(一)擅自改变渔业船只结构、主标准、作业性质或许作业类型等影响船只安全功能的;
(六)救生衣、救生圈、气胀式救生筏等救生设备装备少于船上最低装备和配员要求及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违规绑缚救生筏且影响翻开的;
(七)存在严峻的设备设备老化破损、管路漏油漏气、消防设备装备不合格以及电路电器短路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