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之声 餐饮小场所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访谈

2024-01-31

  餐饮经营场所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小餐饮场所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严防“小场所出现大事故”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尤其是随着夏季餐饮消费的日益活跃,各地商业综合体、美食街、夜市等场所餐饮活动指数快速回升,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面临着较大压力和挑战。吉林省商务厅作为负责指导全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部门,承担着餐饮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如何有效防范餐饮小场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餐饮经营“小场所”怎么样才能做到安全使用燃气和做好消防安全,要哪一些需要注意的几点,带着这些社会和民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今天,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商务厅和吉林省应急广播FM103.8联合推出的《应急之声》节目,特别邀请到吉林省商务厅安全监管处郑守臣处长、郭洪石二级调研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第二设计院李政院长作客直播间,为听众朋友们介绍和解读餐饮“小场所”安全管理有关情况,普及和宣传餐饮场所相关安全常识。

  首先我们请郑守臣处长为广大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什么是人员密集餐饮小场所,省商务厅在人员密集餐饮小场所安全整治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特别高兴来到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朋友们一同探讨餐饮“小场所”安全管理这一个话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小场所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小场所大事故”惨痛教训,省商务厅制定了《商贸领域“小场所”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把人员密集餐饮小场所整治纳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重点范围,按照“行业牵头、宣传提示、联合行动、全面整治、常态管理”的原则,全方面提升餐饮业户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按照《全省人员密集小场所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的定义,餐饮小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小饭店,包括我们日常去的麻辣烫店、烧烤店、火锅店等,都是排查整治的范围。针对近年来餐饮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我们把加强燃气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等基础管理内容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参加地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与应急、住建、市场、公安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协同联动,建立与街道(乡镇)、社区的对接联系,联合统一行动,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具体任务,确保餐饮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高起点展开、全覆盖检查、高质量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联合应急、住建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的“五进”活动,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功能,充分运用微信群和“商务安全人”视频号等新媒体新载体,加强燃气使用和火灾防控等安全常识的宣传。通过印发告知书、宣传单等形式,对人员密集小场所排查整治要求广而告之。

  三是摸清实情掌握底数。指导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依据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摸底调查,在街道(乡镇)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完善餐饮经营场所基础信息台账,全面摸清餐饮经营单位数量、名称和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是突出排查整治重点。严格按照人员密集小场所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参考模板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现场检查,紧盯餐饮小场所堵塞消防及疏散通道、广告牌遮挡窗户,以及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和违规作业等重大事故隐患,紧盯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不规范、燃气使用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推动餐饮小场所安全检查常态化、规范化。

  五是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各地商务部门采取“干部+专家”、联合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燃气使用、电气安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电气焊作业等方面的突出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实施闭环管理。

  各位听众朋友,刚才郑处长谈到部分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下面请郭处长具体讲一下餐饮小场所检查当中发现哪一些问题隐患,怎么样才能做到消除这一些隐患呢?

  餐饮小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和火灾事故;且多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若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造成这些事故的根本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小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四是部分餐饮商户对液化石油气进货渠道把控不严,从无燃气经营资质的气贩手中购置液化石油气,使得超期、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混入餐饮场所;五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餐饮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在实际监督检查中,我们得知餐饮小场所用气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现象较为突出。

  一是普遍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签订的合同不够规范。很多商户不知道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重要性,这是对自身安全和权益的保护,很多送气人员把来源不明的气瓶送到商家,这样是无法保障气源质量和安全性的。再者合同上明确了供气企业有入户安检排查隐患和燃气安全教育的责任,便于双方履行和监督合同明确的权利义务;

  二是个别小餐馆在用餐场所使用气瓶和敷设燃气管道问题依然存在。很多商户在用餐场所敷设燃气管道工程无审批、无设计,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关资质,无验收交付使用,用餐场所客流量大、人员密集,若发生燃气泄漏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的可能,危险性不言自喻;

  三是未对餐馆服务员和厨房工作人员开展燃气安全使用方面教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练。我们大家都看到这样的视频吧,餐饮店厨房的油锅着火,厨师先是用嘴吹,然后是用水浇,结果是火越烧越大,灭火器就放在旁边而不会用;

  四是燃气报警器未安装或安装不规范。商户普遍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大多数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小餐饮店虽然有燃气报警器,但是部分用户的报警器不插电源,或者安装的地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适用气种选用不当,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起不到燃气泄漏的预警作用。

  七是厨房操作间无灭火毯和灭火器配备不足等问题,使用燃气的厨房要配备2具干粉灭火器具,并且放置在易于取放的明显位置。

  针对以上问题隐患,餐饮场所要组织并且开展经常性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在消防安全方面,作为餐饮经营小场所负责人来讲,一定要克服“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投入”的思想,一是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仅主要负责人、店长和厨师要重视消防安全,从上到下每个岗位每名员工都要有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肩头有责任、时时头脑想安全、处处安全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对燃气“灶管阀”、消火栓和电气线路等设施设备做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从始至终保持安全状态,定期对排油烟管道进行清理洗涤,发现阀门未关、灭火器失效和电线老化等问题隐患要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更换和维护保养;三是搞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要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悉灭火器、消火栓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和应急情况处理方法,掌握防火灭火技能和疏散逃生常识,遇有发生火灾和燃气泄漏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如果发现燃气泄漏,餐饮商户负责人和现场人员要保持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以下步骤检查处理。首先检查燃气用具的开关和燃气阀门是否关闭,如未关闭请及时关闭相应的开关;其次立即打开门窗让泄漏的燃气散发出室外,避免产生积聚的现象;然后立即到室外安全的地方打电话给燃气公司客服热线进行报警,由专业的人员上门进行全方位检查和处理,不要私自更换和维修部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在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不要启用任何的燃气用具,不要启闭电器开关,不要在室内使用电话,更不可以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的来源,防止电火花等引起爆炸事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餐饮场所在报警装置的安装上有哪些规范要求?

  目前餐饮用户当中,管道天然气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基本比较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还存在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气场所,应选择探测丙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合格证上可以查询探测气体种类,或与厂家沟通了解。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地面上0.3米以内的地方;当设置单个探测器时,探测器与释放源中心(灶具)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米,且不应小于1米,超出探测范围应增设可燃气体探测器;当设置多个探测器时,探测器与释放源中心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米,且不应小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