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海上人命安全条约(SOLAS)2000 年修正案 II-2 章(简称新 II-2 章)
第 条对手提式灭火器的备品数量提出了详细实践的要求,但是新 II-2 章中对船
上各场所日常应该装备的灭火器数量和其详细安置方位的规矩却较迷糊。例如,
第 条规矩,关于大于 1000 总吨的船只,其起居场所内装备的手提式灭
火器数量不可以少于 2 个,无论如何总数不可以少于 5 个。第 条关于 A 类机器
场所内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安置要求中,仅规矩了灭火器的安置应使每具间的步
行间距不大于 10m 等。因为各场所、部位应该装备布放的手提式灭火器最低基
数不清晰,要履行新 II-2 章关于详细备件数量要求变得困难。船东迫切希望有关
新 II-2 章和与之配套的消防安全体系规矩(FSS Code)中,对手提式灭火器
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内的药剂量不小于 5kg;
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安置于起居场所内等。此外,2003 年 12 月 5 日 IMO 第 23
次大会通过了 (23)抉择“船用手提式灭火器改善攻略”,以代替 IMO 第
我国的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能条件(GB4351-1997)和推车式灭火器功能要
求和实验办法(GB8109-817)两项国标于 2003 年末完结修订作业,现在正在国
家技能监督局批阅,这两项国标彻底等效应用了 ISO 相应规范,并将以强制性
为了习惯上述改变,我社(01 年)通函第 015 号总第 044 号“船上可移动
养、实验要求会集一同,然后完好地构成一套关于灭火器的运用和办理要求。既
便于施行又便于监督查看,因此在对我社总第 044 号通函进行修订时,一起弥补
新 II-2 章中有关灭火器的要求、IMO 公布的大会抉择 (23)和 IMO 海
根本根据。在这一根据指导下,考虑到我国的灭火器规范等效引用了 ISO 的
相关规范,因此 ISO 关于灭火器的功能、结构、选用、安置查看和检修保养
为了加深对新 II-2 章、ISO 规范的了解,本攻略编制过程中还将英国、美国
关于手提式灭火器的国家规范(BSEN3、NFPA10)以及英国海上保安厅发布
的关于船只消防设施攻略适用内容与新 II-2 章和 ISO 规范的规矩进行了剖析
手提式灭火器备件要求的提出始于 2002 年 7 月日收效的 SOLAS 条约新 II-2
章,我国国内飞行海船和内河飞行船只技能法规现在均未触及这方面要求,因此
(虽然相对来说简略了一些),因此进一步清晰,本攻略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
新规范与之前的国家规范有较大差异,统筹新规范或许收效日期及工厂选用新标
船上灭火器装备和准时进行查看与检修保养及实验要求指引 来自淘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