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须知正式版

2024-02-14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用,也可结合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1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消防设施、设施的保养要求,旨在规范各船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4.4.5. 通过目测检查,确定所有固定式灭火系统可到达部位的部件处于正常状态(如有)。

  4.4.11. 检查船上呼吸器的空气冲气系统及其所通过空气的质量(如有)。

  4.4.14. 上述检查和试验结果应记入《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4.5.1. 固定二氧化碳灭火设备(含启动瓶)由船检认可的机构称量,并出具证书。

  4.6.1. 所有的手提式灭火器由船检认可的机构进行水压试验,并出具证书。

  4.4.1. 检查所有的手提式灭火器是否处于合适位置,处于正常压力和适用状态。

  3.2 制订维护保养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在计划实施时能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可靠性。

  2.1 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的规定,分别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养、实验和检查。

  2.2 三副及主管轮机员应分别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入《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3.1 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列入“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