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关于气瓶安全运用的告示

  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工业气瓶(以下总称气瓶)是国家列入监管的一种特定品种设备。现在市场上呈现了一些超期未检、未办理运用挂号、未打印钢码和存在严峻安全危险危险的气瓶,

  一、不得运用超期未检,即查验测验合格期限已过,未经气瓶查验测验的组织查验测验合格而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的气瓶;

  四、谨防短斤少两,瓶装的液化石油气的净充装量一定要契合GB17267—1998的规则,YSP—15瓶净充装量14.5±0.5kg;

  运用上述气瓶,危害性极大,随时都有或许要挟生命和产业安全,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特提示用户直接拨鼓劲站固定电话,购买有打印钢码的气瓶,不然,追究责任的权力将难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