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注册登记167万个车用气瓶 须每三年一检

  夏季临近,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载气瓶检验和充装,保障车载气瓶的安全,近日市质监局已经开展对气瓶检验和单位的规范检查。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167000余个注册登记的车用气瓶,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不允许超出三年,若气瓶不定期检验,会存在气瓶爆炸等事故隐患。“我这车改气两年多了,因为夏天就要到了,之前我的车出过一次追尾事故,气瓶就在后备箱里,我现在比较担心气瓶有危险,怎么办呢?”市民刘先生近日正好因为气瓶检验的事情拨打本报热线咨询。

  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要求,车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一般不允许超出三年。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日期应该严格按照《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上的检验日期进行。“市民刘先生的气瓶非常有可能在追尾事故中受到过冲击,所以建议刘先生尽快去气瓶检验机构检验气瓶是否安全合格。”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说,检验后气瓶的下次检测时间并不再是以三年为周期,而是根据气瓶检验测试的数据值,气瓶品质的好坏,来确定下次气瓶检验的时间。

  据了解,目前德州市天然气汽车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总共有15家,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要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验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的气瓶严禁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夏季应防止暴晒,严禁敲击、碰撞,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混装气体等。”该工作人员介绍说。

  气瓶遇到明火;气瓶长期暴露在高于65℃的环境和温度下;气瓶受到冲击;天然气汽车遭受碰撞;气瓶接触化学物质;发生异常的声响;确信气瓶已受到命中方式的损伤;对气瓶的安全可靠性产生怀疑。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标注明确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