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加之市民消暑用电激增,北京消防部门6月24日发布高温天气消防安全提示,提示市民注意用电用气用车安全,亲水游玩时注意防溺水,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等社会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
夏季高温,电器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比较高,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频率增加,电器设备线路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容易因电源绝缘层损坏短路打火,或者电器电机进水受潮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
居民要选购合格电器产品,注意电器设备使用的过程中的通风、散热,防止因元器件受潮腐蚀或温度过高引发火灾。空调、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不宜长时间使用,外出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进入夏季,燃气安全事故多发。要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自动切断和熄火保护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得将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或堆放杂物。使用燃气时应打开门窗通风,并现场留人看护。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管道和气瓶、灶具阀门开关,按时进行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动。
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切断气源,及时开窗通风,不要触动电源开关、使用明火或者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电话。
夏日夜间,不少市民有使用蚊香或电蚊香驱赶蚊虫的习惯,然而,蚊香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700℃~800℃,稍有不慎极易引燃周边蚊帐、衣物、纸张等易燃可燃物品。在驱蚊时应注意将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远离易燃可燃物品放置。
使用电蚊香时要注意用电安全,用完及时断开电源,防止因长期通电“干烧”引发火灾,做到离人断电。
夏季高温天气下,机动车辆长时间超负荷使用,发动机油污严重,加之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发动机舱通风不畅等原因,轻易造成机动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检修,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车载灭火器具。
不在车内存放和使用降温喷雾等主要成分为液化石油气的气罐类产品,不在仪表盘、手套箱等车内部位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发火灾的物品。
受高温天气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冰雪活动等室内活动场所受到广泛青睐,成为夏季避暑纳凉、休闲娱乐的优先选择。相关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统筹做好防疫与防火工作,落实重点部位专人值守,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和拥挤件。
受夏季温度、湿度等外因影响,一些危险化学品受热后易分解,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上升,容易引发自燃起火。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场所安全管理,采取降温等针对性措施,防止因长期高温、压力升高导致储罐、管道等破裂泄漏引发爆炸着火等事故。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章动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夏季气候干燥、昼长夜短,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作业过程中,现场易燃可燃物堆积较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对动火动焊等作业行为进行审批把关,保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夏季高温天气下,又将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老师和家长们要随时提醒孩子,绝对不能私自下水,远离危险水域。同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警惕悲剧再次发生。未成年人假如发现有同伴落水,不可贸然下水救人,要大声呼救及时找大人来帮忙,并拨打119、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