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皋安委办〔2022〕95号)要求,市安委办组成6个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3个镇(区、街道)和21个市级部门今年上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经综合评定,现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各镇(区、街道)第一名,磨头镇,98.3分;第二名,九华镇,98.1分;第三名,丁堰镇,97.6分;市级部门第一名,应急管理局,98.1分;第二名,交通运输局,98分;第三名,教育局,97.8分。(具体名次排名见附件1)。现将督导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体落实到位。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都能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列入党政领导年度述职必备内容、党政联席会固定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要领导带头专题学习。对规上及重点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做到“一企一档”,全覆盖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活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全形势研判,安排布置工作。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等宣传活动,结合复工复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在各重要时间节点,党政领导带队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
2.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有力。全面启动部署“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举措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并按照序时推进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目前第一轮自查自纠已全部完成;深入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分阶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提高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提升。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小化工”长效工作机制和违法违规“小化工”工作机制,开展多轮全覆盖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现象;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组织检查督查,严厉查处超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等形式,对公司进行超限超载进行宣传;依托《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系统,按照行政村经营性自建房和城镇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排查的思路,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既有房屋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并录入系统;召开群租房和出租厂房专题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配,联合多家部门开始全面排查整治。
1.江安镇、石庄镇等部分镇区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中,全面布局和总体设计不够,上级文件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不细不实不到位,大而化之,有直接转发上级文件,工作要求都没有提及,没有贴合辖区风险现状抓细抓实,没有深入挖掘和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2.白蒲镇、东陈镇和搬经镇等镇区个别在建工地、大型宾馆、酒店,对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知晓,一问三不知,说明相关镇区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不用心、不用力、应付了事,“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3.吴窑镇、江安镇等个别镇区和市住建局、商务局、发改委等市级部门检查多、执法(移交)少,避重就轻,搞“下不为例”,在监管、执法上下不了狠手、出不了“重拳”,老好人思想严重,有的以没有执法权为由,不查处、不移交,只当瓦匠“和稀泥”,不当铁匠“硬碰硬”。
4.部分镇区安监力量配备不得力,虽然基本都能做到人员满编,在岗在位,专职专用,但具体工作人员专业大部分不涉及安全监管,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工作专业性得不到保障。城北街道、东陈镇等镇区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安全生产团队缺乏新鲜活力。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在推进“三清”和自建房治理等活动中,部署和举措只落实在口头上、文件上和会议上,说一套、做一套,只发文、未落实,无具体牵头检查的有关数据和材料。
6.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的思想仍然没有杜绝,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对镇(区、街道)要求部署的工作未真正落实,缺乏主动安全的意识。高新区尔昕木业、东陈镇皓骐展览等企业一线生产作业场所未严格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现场存在大量风险隐患,易引发各类事故。
1.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要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守牢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真正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坚决做到“三管三必须”。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细化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持续聚焦重点领域,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切实提升大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与持续性。要突出条块结合,统筹开展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导和“回头看”检查,深入排查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问题隐患,要切实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问题,把隐患整改贯穿始终,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实实在在消除一批风险、解决一批问题、规范同类企业。
3.突出当前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14个行业领域111项详细的细节内容,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结合辖区实际,量化工作任务,强化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聚焦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成果,在推广既有经验做法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形成新的制度成果,加快专项整治成果落地见效,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请各镇(区、街道)和各部门于8月10日18:00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市安委办综合协调科(A1018)。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会议有缺漏:1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月31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线.未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
2.应急救援预案未列出应急物资详细清单;应急演练参加人数偏少,且未落实演练评估;
2.企业不涉及涉爆粉尘,但企业大检查表格中填写“存在涉爆粉尘”,填写企业不涉及“开展安全问题隐患自查自改”。
3.三年专项整治未制定2022年最新工作方案,未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评估工作。
5.镇上建设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清楚,大检查使用排查表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
3.未落实1月27日全省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暨督导工作推进会、1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月8日市安委办紧急调度视频会(深刻吸取镇江“3.8”火灾事故教训)、3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市续会;
3.上半年九华镇安监局对辖区的企业员工掌握“三卡”情况做了抽查,但是未进行记录,没形成抽查结果清单,不能佐证已完成50%企业的抽查进度。
3.上半年磨头镇安监局对辖区的企业员工掌握“三卡”情况做了抽查,但是未进行记录,没形成抽查结果清单,不能佐证已完成50%企业的抽查进度;
4.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推进情况缺少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本地区治理超限超载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及治超工作目标任务的台账资料,缺少每季度召开治超主要成员联席会议记录。
2.安全费用只有购买票据,无购买物品清单,无分发记录,也无员工领取签字记录。
2.部分党政领导记录分工(联系)部门、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履职簿》内容检查不详细;
3.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现有人没办法满足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安监人员待遇未得到保障,近2年特岗补贴尚未发放到位。
3.未见高新区安监局“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记录,重大隐患立案率不足100%(如城街道富宝家具存在3条重大隐患未立案);
4.消防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苏浙大市场重大事故隐患至今未闭环销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台账中,检查人员均未签字。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乡镇街道核查一栏均未记录核查情况;
5.村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认真,检查中发现,西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吉麦隆、好佳福、正翔广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及整改清单表只盖章、写“无安全隐患”,草草了事。
2.无6月29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月”总结表彰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3.未见党政联席会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