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在人的意料之外,就像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究竟哪一个先来,居住在重庆涪陵区的刘明先生就深刻体会到了这一切,前一天他和家人一起说笑,可是下一秒就被通知家中起火,屋内一家6口全部丧生。
这是很难来想象的悲痛,然而参与救援的人员却告诉他,案发之时所在楼层的消防栓中无水可用,因此延误了抢救机会,刘明认为消防和物业有着非常大的责任,并向其索赔163万,重庆法院怎么判?一起来回顾下案发过程。
2019年12年30日,重庆某安置区的居民正在熟睡,却被楼上的尖叫声惊醒,冒头一看,只见12层内发生了严重的火灾,冒出滚滚浓烟,到处都是燃烧的焰火和哀嚎,一时间人心惶惶,有的报警,有的居民主动参与救援,拿起消防栓就想将火扑灭。
很快消防救援队也赶到现场,却被楼下的面包车挡住了去路,没办法,众人只能先将车挪开,耽误了几分钟,等到赶到时,火势已经慢慢的变大,消防员们不敢怠慢,半个小时后,火灾终于扑灭,可是房间的内的6人全部丧生,这中间还包括4个大人和两个孩子,分别是刘明的父亲,妻子,儿子,儿媳和孙子孙女,只剩下在外打工的他和在医院的80岁老母幸免于难。
都说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才是最悲痛的,刘明今年都56了,本该享受四代同堂的天伦之乐,可是一场意外就让这个家支离破碎,刘明还记得自己和妻子在工作时相识,感情很好,彼此相伴了20多年,从一无所有到买车买房,生儿育女,在他的设想里,再等几年,他退休后,就带妻子去旅游,享受二人世界。
可是没想到,当他接到小区熟人的电话时,刘明难以置信,立即给家人打去了电话,但是都没有人接听,心中愈发焦急的他只能一边往回赶一边继续拨打,终于电话接通了,那头响起了儿子的声音,让家人赶紧跑,还说火慢慢的变大了,话里一片混乱,其中刘明还听到有人喊了一句:“消防栓没水了,快去楼下接。”
刘明虽然没有经历现场,但也知道此时的紧迫,消防栓没有水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救援要耗费更大的经历和时间,家人只会越发危险,他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等到下午1点,他终于赶回家中,发现家中6人全部葬身火海。刘明悲痛万分,安葬好家人后,他也有了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为他们讨回公道。
事故之后,消防和警方也在寻找火灾发生的原因,2020年2月12日,消防部门出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本次火灾事故为刘明家客厅的麻将机电路故障所致,因为当时家中几人均在沙发上看电视,并没有人注意,等到发现时火势已经来不及控制,纯属意外。
刘明则认为虽然起火原因在自身,但是作为社区物业的服务企业,应当保证小区的消防设施完好,能够及时出水应对特殊状况,而消防栓并未达到这一要求,是物业的失职,导致消防部门到达后,异常救援,延误了最佳时间,刘明向他们讨要说法,但是物业却多次反驳,说他们操作不当,自家产品并没问题,将他轰了出来。
刘明不服气,又找到消防部门,但依旧没能得到解决,2010年4月,刘明和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社区物业重庆雅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赔偿自己的损失、精神抚慰金、诉讼费等,共计163万元。
给出的理由便是消防栓未能及时出水,也鼓动了当时的救援群众为自己做证,在赔偿责任的认定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而此次事故中,刘明认为物业存在责任,没有履行义务。
可是法院在审理后却认为,当时参与救援的并非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也并非消防栓,而是消火水泵接合器,它是利用压力向外输送水,一旦操作不当,很难出水,刘明无法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物业存在问题。
至于他认为消防部门耽误了救援,整一个完整的过程持续了40分钟,更加没有正真获得认定,虽然当时消防车被挡道耽误了两分钟,可是到达现场时,他们已用了最快的速度,从破门而入到扑灭火灾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只持续了半小时,而且当时楼下还有专门的供水车,即便消防栓没水也不会耽误救援,根据消防提供的救援治疗,发现并不存在刘明所说的消极怠工行为。
事后法院觉得,消防对于此事已经做到了最好,和刘明之间不具有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更不存在任何民事合同关系,不应该承担补充赔偿相应的责任,驳回了刘明的所以诉求,刘明不甘心,也有很多群众为他鸣不平,毕竟那是六条活生生的人命,刘明也对此进行了上诉,二审尚未开庭,最终结果无法确定。但是不论如何,相信刘明此生都无法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