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我国四类船检组织资质清晰法检规模

  我国船只查验组织资质划分为A、B、C、D四类,这是部海事局最近发布的《船只查验组织资质认可与办理规矩(2008年修订)》所规矩的内容。

  据悉,通过主管机关资质认可,具有A类资质的船只查验组织能从事包含世界飞行船只在内的船只、海上设备、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查验;具有B类资质的船只查验组织能从事国内飞行船只的法定查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查验;具有C类资质的船只查验组织,能从事内河船只的法定查验;具有D类资质的船只查验组织,能从事内河小型船只,以及关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越30米、主机功率不超越50kW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越30米、主机功率不超越50kW《内河船只法定查验技能规矩》界说的第五类客船的法定查验。

  《船只查验组织资质认可与办理规矩(2008年修订)》对请求四类资质的船只查验组织所应具有的条件、资质认可程序、监督办理等内容做了具体的阐明。(刘江洁 邓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