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全提示 南京海事拍了拍“您”,枯水期船舶航行安全小贴士,请注意查收!
长江流域枯水期是从每年11月份到次年4月份,受沿江地区天气及降水影响可能略有偏差。一般进入11月份以后,由于长江上游水量不断减少,三峡水库蓄水和实施中下游生态补水等措施,长江中下游地区持续低水位徘徊。部分船舶对水位变动情况估计不足,极易发生搁浅、触礁、碰撞等事故。因此,船舶在航行时须对枯水期通航环境作出充分估计,注意收集航行通(警)告信息,留足富余水深航行,切实保障航行安全。
1.2018年12月10日0045时,拖带船队“泽运拖XX”【本航次由安徽开往镇江,拖带8个驳船,装载水泥熟料约1300吨】因视线#浮由南向北掉头,选择北侧安全水域抛锚。拖头和驳船“泽运驳XX”在154#浮北岸侧搁浅,船体破损进水。0128时许,驳船因进水严重沉没。中心联系航道部门进行扫测,调派工程船前往现场。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派“泽运拖XX”将其余7艘驳船拖至南岸安全地点抛锚。事故造成“泽运拖XX”轮船首搁浅,驳船“泽运驳XX”进水沉没,其余7艘驳船无损,无人员受伤或死亡,无水域污染。
2.2020年1月16日1500时,“芜湖海顺XX”轮【本航次从江西彭泽装机制砂2800吨,开往南京关门桥码头】上行至西方角进宝塔水道时,由于操纵不当,船舶在八卦洲洲头水域搁浅。
枯水期航道变化较大,且冬季大风大雾频发,船舶开航前要提前收集航道、水位、天气等信息,视线不良不冒险航行,遵守海事机构发布的临时通管制指令。
进入枯水期,随着长江水位下落,部分水域通过能力显而易见地下降,各船舶要根据航道的维护水深,合理的安排货物装载,严控船舶吃水,留足富余水深,避开浅滩、礁石水域,严禁超载、超吃水航行。
枯水期船舶行驶,应注意与航标、岸壁、礁石和浅滩保持必要安全横距,防止搁浅、吸浅、岸吸、触损等事故的发生。冬季甲板易上水结冰,船员在甲板上工作要做好防滑、防冻措施,防止相关人员滑倒、失足落水等意外伤亡事故发生。枯水期是水上水下工程项目施工较多的时段,船舶航行过程中应重视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告,驶近施工区应重视施工船舶动态,谨慎通过。
各船舶要严格落实船舶消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处于适用状态;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火灾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老旧电器设备、线路的检查,冬季应格外的注意做到不私拉电线,不用非船用大功率电器,养成良好的火灾预防习惯。
船舶若发生搁浅或触礁事故,应立即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依规定显示信号并使用甚高频不间断发布安全信息,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查清船舶周围水深情况,了解船舶搁浅地点的河床底质,避免盲目用车用舵,造成船体破损或二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