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对碳中和的持续加码和新能源技术的争夺,促进了锂电池技术的井喷式的发展,行业整体成熟度不断的提高,国内头部锂电池企业的迅速崛起,我国锂电产业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动力锂电池的技术革新已由政策驱动过渡为市场驱动,我国也变成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制造基地、全球最大的锂电池消费市场及第二大锂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锂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产量超过400吉瓦时,同比增长超过43%,锂电池全行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累计出口达56.7吉瓦时,其中,锂电池产品出口额同比增长69%。与此同时,上半年,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市场共计48家动力电池公司实现装车配套。其中,6月份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动力电池公司数明显增多。如今锂电池被大范围的应用于各行各业,由于技术和资源的匮乏,国外众多锂电产业链上的公司只能选择进口。而锂电池出口运输对于国际贸易来说具有一定挑战性,其本身隶属于危险品运输第九类,在运送过程中不仅首先要做好运输的防护,还需要遵守一系列国际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安全并降低潜在的风险。锂电池全球出口运输需求日渐旺盛,锂电池储能柜因其安全可靠性等优势便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大型的锂电池储能系统装置已经被慢慢的变多的研发和应用。
锂电池储能系统是新兴的朝阳产业,依附于锂电池进出口运输业务,这部分业务大部分由货代公司承接。由于产品性质和功能的特性,厂家一般采取自行订做符合国际海运规格尺寸的集装箱,专业术语叫货主自备箱,SOC(SHIPPER OWN CONTAINER),其改装之后,在SOC箱内安装储能用的锂电池模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等,同时安装配套使用的灭火系统、制冷系统、通风系统等众多辅助系统,构成锂电池储能柜。
储能系统可当作一个独立的系统连接到电网,它能够更好的起到峰值削波、谷值补偿和无功补偿的作用。能量存储系统还可以与新能源发电相结合,形成风光存储系统,平滑新能源的发电侧。储能系统还可以建设在负荷中心,新能源发电系统,如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形成微电网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反映绿色环保。通过锂电池组,逆变器,双向转换器和风光设备的优化配置,能轻松实现能量存储系统的优化设计、系统集成、站级监控等。
锂离子蓄电池,电芯功率超过20W、电池功率超过100W,都属于9类危险品,UN号码3480;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即带锂电池的设备,属于9类危险品,UN3481;灭火系统里面有灭火器的,属于2.2类危险品,UN1044;制冷系统有氟利昂的,属于2.2类危险品,根据型号不相同,分为UN1018等。
按照联合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隔离要求,2.2类危险品和9类危险品是可以混拼为一个集装箱里面。但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同时也规定了海运危险货物必须要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UN包装和包装证明,这个就是我们熟悉的危包证和2类钢瓶锅检证。说到这里,很多厂家就头疼了,因为这些危险货物是作为一个个功能系统安装在SOC自备箱里面的,危包证和锅检证没法办理。而如果把整个锂电池储能柜作为一个产品去做危包证的话就更不现实了。那么假如没有危包证和锅检证,就不能出口锂电池储能柜了吗?其实,现在有很多厂家一直在出口锂电池储能柜,无外乎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把里面的锂电池组拿出来,单独按照危险品发。然后里面的灭火器和氟利昂单独办理锅检证,整个SOC自备箱按照2.2类危险品做申报运输;第二:把里面的锂电池组拿出来,单独按照危险品发。然后把带有灭火器和氟利昂的整个SOC自备箱按照普货申报运输;第三:更有甚者,部分厂家和货代企业,直接把安装有锂电池组的储能柜按照普货申报运输。特别提醒:第一种方案,是目前国际运输锂电池储能柜唯一合法合规的方式,第二和第三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属于危险品瞒报行为。考虑企业规模和成本的问题,众多企业会有疑问:储能系统一般都是国外大型项目应用,订单动辄几十上百个柜子,若每个柜子都把锂电池组拿下来单独发,一方面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一方面产生很高的额外成本。所以都认为拆开运输是非常不合理和不能理解的事情。而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本原因就是,锂电池储能柜是一种新事物新产品,目前联合国IMO组织还没有针对这样的产品的规则和定义。联合国IMO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每两年更新一次,每次都会根据时代的发展和产品的更新,增加一部分新的危险品品名和UN号码。而在正式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更新之前,联合国有关部门会联合各国专家不断商议,形成建议书,最终再由联合国主管部门确认发行。在经过多轮商讨之后,联合国有关部门于2017年6月发布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新增了14个UN号码,这本建议书对我们最大的意义就是新增了一个UN3536,中文适运品名表述为“装在货运装置中的锂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并且对UN3536做出了特殊规定,代码为SP389。关于特殊规定SP389的具体解释为:UN3536仅适用于在货物运输组件中安装的锂电池组,锂电池组的用途是给货物运输单元组件提供外部动力,锂电池组必须稳固地放置在运输组件的内部结构上,比如锂电池架或者锂电池柜,以防止锂电池短路、碰撞、摩擦、晃动导致的危险,必须装置防止锂电池过充和过放的必要保护系统,以及必要的防护系统,比如灭火系统、制冷系统等。除此之外,货物运输组件内不允许放置任何其他和储能系统无关的危险品货物。
货物运输组件内的锂电池不用张贴9类危标和锂电池危标,灭火系统和制冷系统不用张贴2类危标。但是货物运输组件,即锂电池储能柜四周每一面都要张贴符合规则的9类危标和UN3536。因联合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是每两年更新一次,国际上是奇数年1月1号强制执行,国内是偶数年1月1号强制执行。目前,国际上慢慢的开始执行最新版本39-18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内要到2020年1月1号强制执行。目前国内通用的版本是38-16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在2020年1月1号开始,最新版本39-18《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就要强制执行,届时国内出口运输锂电池储能柜,必须要按照UN3536做申报运输。在这之前,相信国家有关部门会尽快根据国际已经执行的有关政策和经验,制定UN3536锂电池储能柜的海事申报和港务申报政策。在这之前,锂电池储能柜出口运输只能按照现有政策执行。由于危险品瞒报事故频发,危险品瞒报呈现连续性、严重性、多样化的趋势,造成的人员、货物、运输设备、环境、资金的损失越来越严重,各大船公司陆续发布危险品瞒报漏报错报的惩罚性措施,除了要索赔因危险品瞒报产生的责任和费用之外,还要额外处罚USD15000-USD30000不等的罚金。其中多家船公司把锂电池瞒报作为典型案例写在通知书里,并进行严格审查,比如锂电池交通工具UN3171,锂电池设备UN3481等。舜欣物流作为一家专业锂电池和新能源国际物流服务方案供应商,旨在通过合规、安全的国际运输操作,将锂电池储能柜高效而安全地运输到世界各地。致力于推动锂电运输行业的良性发展,帮助锂电企业降低运输风险,并为锂电产业和新能源领域提供最佳的物流服务解决方案。与众多业内电池储能柜出口企业一同维护市场可持续发展,拒绝瞒报,严格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做申报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