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船员要注意了!“烟酒”不能随意带了!海关总署关于清晰进出境船只改营境内运送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监管作业无纸化变革,便当和标准进出境船只改营境内运送相关手续处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适用于世界飞行船只、交游港澳小型船只等进出境船只改营境内运送,以及再次改营进出境运送的海关监管。
二、船只在运营进出境运送(含境内续驶)期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送工具监管方法》施行监管。
三、进出境船只需改营境内运送的,运送工具负责人应当在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只进境申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只进港申报单》电子数据时,在“海关事务类型”数据项填写代码5(改营境内运送)。
在进口货品、物品卸载结束或许进境旅客悉数下船今后,运送工具负责人向海关提交运送工具结关电子请求;海关进行审阅,承认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已完成后,反应运送工具结关电子告诉,准予运送工具免除海关监管,一起将船只存案信息由“进出境运送”更新为“改营境内运送”。
四、已改营境内运送的船只,如需再改营进出境运送的,运送工具负责人应当在向海关提交《水运进出境运送工具离港飞行方案》电子数据时,在“是否由境内运送改营进出境运送”数据项填写代码1(改营进出境运送)。海关进行审阅后,将船只存案信息由“改营境内运送”更新为“进出境运送”。
五、进出境船只改营境内运送时,留存船上的船用物料、燃料、烟、酒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规模的,应当依照进口货品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海关手续,或调拨至其他进出境船只。
改营境内运送后运用的船用物料、燃料、烟、酒,不再享用世界飞行船只的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