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海事处依法停留一艘不适航船只

  为深化贯彻执行《烟台海事局“五一”前后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查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保证“五一”假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烟台莱州海事处强化要点时段要点船只查看力度,依法停留一艘不适航船只。

  5月1日,执法人员对停靠莱州港6号泊位的“新骆11”轮进行船旗国监督查看,发现该轮存在与机舱连通的烟囱上部两个百叶窗不能有用封闭、机舱二氧化碳开释报警警铃毛病无法发出声音报警、1号货舱右侧通风筒帽锈断、全船舱盖锁扣被人为撤除等12项缺点,其间5项停留缺点,一起,执法人员结合船员实操才能专项查看活动,要点查看了船员对其担任的相关设备保护保养状况,发现该轮生活区3层甲板后2个救生圈自亮浮灯过期、船头2件救生衣短少口哨、全船消防水枪类型与产品证书不一致等问题,要求船长加强船员上岗训练和查核,并催促船公司进一步执行主体职责、加强安全办理,实在保证船上的重要设备得到必定作用保护保养。鉴于上述缺点已极度影响船只安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轮施行制止离港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烟台莱州海事处将牢牢掌握“四重一要害”安全监管规则,实在执行安全监管主体职责,杰出安全监管要点和难点,保证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继续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