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挑战,而航运是又一个全球性产业,ESPO坚信,IMO是目前引入船舶减排目标和相应措施的最合适组织。但假如问题在2023年仍未得到解决的线年起将船舶二氧化碳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以及设立海事气候基金。
“在国际层面缺少相应计划的情况下”,欧洲议会投票支持从2023年起将船舶二氧化碳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以及设立海事气候基金。
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挑战,而航运是又一个全球性产业,欧洲海港组织(ESPO)坚信,国际海事组织是迄今为止,引入符合《巴黎协定》的CO2减排目标和船舶减排措施的最合适组织。
在此方面,欧洲海港组织(ESPO)相信,在去年十月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会议上达成的行动路线图正是该议题的一个出发点。在现有的科学依据基础上,国际海事组织应更努力,在2018年的《巴黎协定》评审程序中连同短期目标一起提出初步的减排目标,并在2023年前引入必要的目标和措施,以放缓二氧化碳排放曲线。
欧洲海港组织(ESPO)认为,在欧盟的措施付诸实施之前的这6年里,国际海事组织有足够的时间就必要的减排目标和措施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因此,2023年被看作是一个里程碑。如果到时仍然没能达到预期,欧盟将不得已自己出台和实施相关措施。然而,应该明确的是,如果在2023前已通过了相关国际性协定,欧盟的措施将被废除。
“由于广泛开展的国际合作以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热情参加,《巴黎协定》取得了巨大的成果。鉴于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威胁,而航运又是一个全球性的行业,很显然,区域性的单打独斗是不可取的。国际海事组织是目前引入船舶减排目标和相应措施的最合适的组织机构。假如问题在预设的2023年最后期限得到解决的话,今天的议会表决应该被看作是对达成一个全球性的解决方案的激励。然而,如果国际海事组织到2023年时还不能提出减排目标和一系列措施,欧盟将不得已采取自己的做法。因此,我们大家都希望IMO将加快这一进程,并拿出在去年十月达成全球空气污染上限,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时相同的雄心”,ESPO的秘书长Isabelle Ryckbost说。
由于全球性变暖,港口、沿海城市和这些地区的社区将成为极端天气条件中最脆弱的地区。根据《巴黎协定》,所有国家和各经济行业都应立即采取行动,为了将全球气温的增长保持在2C以下而做出贡献。
目前正在制定以实施《巴黎协定》的欧盟和国际气候措施,将迫使港口减少其陆上活动的碳足迹。因此,这些措施应包括在海上控制排放的措施。海事和港口部门的环境声誉岌岌可危。去年十月,IMO MEPC 70号决议就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而制定出详尽的行动计划路线年已被看做IMO给出明确的初步行动计划的里程碑元年。根据《巴黎协议》,这一初步计划将允许国际航运企业参加在2018年召开的第一次评估会议,会上所有国家的减排目标将就是不是达到减排目标来测试。这个初步计划将随后根据现有数据的分析做调整,并且最终修订后的行动计划预计将于2023年春季最终通过。然而,行动路线图并没有作出任何承诺,没有将初始减排目标设定为计划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