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以及杭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以及交通运输执法保障服务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抓好“双节”期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切实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欢乐过节。
近期,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反映多部车辆高频往返滨州、济南,涉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根据举报线索,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主动联合高速交警、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全面摸排嫌疑车辆运行轨迹,精准锁定嫌疑车辆高频出现地点,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
9月26日凌晨5:40,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依托市域内黄河流域执法联盟工作机制,由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统筹指挥,集中调度7个大队执法力量实施跨区域联合行动。行动当天,累计检查车辆190余台次,查处非法营运等道路客运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10起,有力震慑了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有效维护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以枢纽场站为执法重点,严查出租车挑客、拒载、未在规定区域揽客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会同铁路公安、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出站口通行秩序疏导,维护枢纽场站良好营运秩序。
行动中,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全市执法力量,织密全市协同执法网,对全市超限超载货车重点通行路段、重点时段、绕行路段进行了科学预判,综合运用设点布控、流动巡查、非现场执法等执法方式,对3轴以上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特别是“百吨王”,绕行农村公路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及周边货车采取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牌、首尾紧随、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方式逃避检测的行为及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
此次行动共出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人员146人,设置执法点位26处,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41起,违反禁令23起,未黏贴反光标志2起,未保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1起,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1起。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九、十、十一大队充分运用“无人机+人工巡查”以及与养护、交警联合巡查模式,加大对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强化桥梁、长隧道、易积水和易发生山体滑坡等重点路段、重要通道以及易拥堵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道路通畅。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七大队联合轨道公交分局王府派出所在地铁2号线八里桥站召开联席会议。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双节”假期市民安全出行;二是细化应急演练预案,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妥善、快速、协作处置各类应急事件;三是落实值班值守,强化交通、公安、企业联动机制,做好信息沟通,保障乘客出行顺畅。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八大队开展水路运输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围绕大明湖、护城河游船码头等节日重要出游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水运企业的营业证件、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情况、开航前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内河船舶航行日志及救生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全面排查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杜绝客运船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三大队深入平台企业就“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客运工作安排部署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客运经营过程中易出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服务“双节”假期市民出行。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以及杭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以及交通运输执法保障服务工作,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及早编制执法计划,领导靠前指挥,全员上岗执法,切实维护节假日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路面执法。紧盯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及周边重点道路,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和密度,重点查处“黑出租”“黑网约”等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出租车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警告制止“黄牛”揽客行为,持续维护好场(站)及周边客运经营秩序。
二是加强区域联勤联动联查。启动市域内黄河流域执法联盟工作机制,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筹全市执法力量调配,通过跨区域、跨层级联勤联动,定向补强重点区域执法力量,有效扩大执法覆盖面。
三是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职能优势互补,实现对交通运输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全链条协同查办。
四是强化源头风险管控。持续巩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企业驻点监督等工作成果,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车辆,加强源头管控、强化隐患问题跟踪整改,严防客货物运输车辆节日期间带病上路。
五是提高科技执法水平。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充分运用电子围栏、交通执法APP、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等,提高案件查处精准性和办案效率。
六是严格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严格落实网络舆论情况和敏感信息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对举报投诉迅即响应,即时查处,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