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305,800,985.4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22,673,116.71元。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即派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6,535,006.5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核心军民品主业上市公司,整合了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大型造修船、动力及机电设施、海洋工程等业务,具有完整的船舶行业产业链。作为世界航运业的伙伴,公司秉承“高水平发展”战略,以强大的科研创新实力、先进的管理上的水准和精湛的制造工艺,不断推出一系列大型绿色环保船型和船机新产品,持续引领船舶工业高精尖技术的发展。公司所属江南造船、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和中船动力集团五家企业,主体业务情况如下:

  中国船舶为控股型上市公司,公司本部专注于资产经营、投资管理等;公司所属企业作为实体企业独立开展生产经营,从事的业务包括船舶造修、动力业务、海洋工程、机电设施等,通过前期的产品研制、经营接单,实现个性化的项目订单式生产方式,向客户交付高质量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2020年,我国船舶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造船三大指标国际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船舶产品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修理产业实现较大增长,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好于预期。但受新冠疫情全世界蔓延、世界经济复苏放缓、船海市场需求不足、生产成本迅速上升等影响,我国船舶工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

  2020年,我国船舶行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多措并举应对复工复产难点问题。2020年4月底,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船舶行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达产率达到98%,生产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中国船舶集团企业创新运用“云检验”“云交付”“云签约”“云发布”等工作方式,保障正常生产,保证既有订单生效,积极开拓新市场。面对严峻形势,全行业经受住了考验,全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2020年,虽然全球新船成交量同比大幅下降30%,海工市场成交金额同比下降25%,但我国船海国际市场份额保持世界领先,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世界总量的43.1%、48.8%和44.7%,全年全国造船完工385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9%。承接新船订单2893万载重吨,同比下降0.5%。12月底,手持船舶订单711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2.9%。我国承接各类海工装备25艘/座、20.4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35.5%。产业集中度保持在较高水平,造船完工量前10家企业占全国70.6%、新接船舶订单前10家企业占全国74.2%、手持船舶订单前10家企业占全国68%。龙头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分别有5家、6家和6家企业进入世界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前10强。

  2020年,我国高技术船舶研发和建造取得新的突破。中国船舶集团23000TEU双燃料动力超大型集装箱船、节能环保30万吨超大型原油船(VLCC)、豪华客滚船等顺利交付;国产首制13.55万总吨大型邮轮进入建造快车道,开始坞内连续搭载,载人潜水器“奋斗者”号成功完成万米海试并胜利返航。

  2020年,修船企业抓住国际绿色环保规则带来的机遇,脱硫塔加装和压载水处理设备改造业务饱满。统计显示,尽管受到疫情影响,15家重点修理企业全年共完工修理船舶3380艘,同比增长7%,修船产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22.9%,全部实现盈利,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修船企业继续推动高端转型,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和大型邮轮的修理改装业务取得新的突破。

  海工装备制造企业积极推动海工装备“去库存”,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外高桥造船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FPSO)建造项目稳步推进。

  2020年,虽然国内船企在较短时间实现复工达产,但因疫情全世界蔓延,部分进口设备延迟交付,国际船东、船员、服务工程师等无法及时到位,对在建船舶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试航和交付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入冬以来,国际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进口设备按新规定也需进行隔离。同时,疫情对正常国际商务交流活动造成影响,2020年希腊、汉堡、日本、美国等国际海事展会全部取消或推后,船舶企业与境外船东、船舶代理等面对面的交流活动几乎全面停止,2021年的船舶市场开拓或将存在更多不确定性。

  疫情增加了疫情防控、人力资源、物流成本等方面额外成本。同时,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2019年底升值6.9%,造船用6mm和20mm钢板价格分别比年初上涨16.6%和19.9%,船企劳动力成本平均增长约15%。虽然国家和地方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但尚难以抵消全部成本增加。

  公司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与控股股东中船集团,共同投资设立中船动力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中船动力、动力研究院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对各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第三、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下半年船舶等主要产品收款情况好于上半年所致。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552.44亿元。其中:船舶造修业务营业收入432.01亿元;动力装备业务营业收入56.13亿元;机电设备业务营业收入30.75亿元;海洋工程业务营业收入39.24亿元。

  本年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加。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6亿元。

  1)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根据产能变化、设备和厂房的实际情况、未来使用及管理计划,增加了设备和厂房维修和保养,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增加了设备和厂房的可使用年限。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4,544,501.47元,增加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004,148.44元,增加本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2,004,148.44元、增加股东权益2,004,148.4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7,402.67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066,745.77元)。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及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集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研究院”)、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海工”)、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新荣”)、江阴华尔新特种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新”)、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三井”)、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洋动力”)、上海沪东造船柴油机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柴油机”)、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扬州”)、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穴管业”)、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联钢结构”)、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电梯”)、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帆科技”)、广州市广利船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利”)、广州市红帆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帆酒店”)、荣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广发展”)、泛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广发展”)、东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发工程”)、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装备”)、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冲修造”)、南方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环境”)、江南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重工”)、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江实业”)、上海中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传媒”)、上海江南计量检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量站”)、江南造船集团(上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房产”)、河北南环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南环”)、上海宝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南置业”)、上海南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云置业”)、上海江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舟投资”)、上海九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舟投资”)、镇江中船现代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发电”)、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柴油机”)、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服务公司”)、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动力配套”)、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船用电器”)43家子公司及由中船集团委托中船澄西管理的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及江阴中船澄西技校船舶配套有限公司。

  本集团合并范围及其变化,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和“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4名,实参加董事14名。会议由张英岱董事长主持。柯王俊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张英岱董事长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赵宗波董事、陆子友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均委托季峻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永良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王琦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向辉明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陈忠前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13号)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4)

  8. 《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内容详见《关于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临2021-015号)

  9.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16号)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实施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7号)

  1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18号)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统一公司内企业的会计政策,提升公司整体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工作质量,修订完成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专项制度,本事宜不涉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内容详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临2021-020号)

  由于相关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了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本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合规治理、规范运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瑛女士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2号)

  上述报告、预(议)案中,第2、4、5、7、8、9、14、15项报告和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瑛,女,1973年5月出生,党员,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2005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7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

  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建设银行员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拟以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422,673,116.71元、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472,428,7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即派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6,535,006.53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1.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2,673,116.71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司拟以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422,673,116.71元、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472,428,7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即派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6,535,006.53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1.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并遵循了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本关联交易项下发生的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含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所属企业)的委托贷款。

  2)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已于2019年10月25日实行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而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因此,本公司与中船重工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故中船重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成为本集团的关联方。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业务。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执行、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设备、船用设备的销售;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经营范围:船舶租赁、海上运输、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投资、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引进、船员管理以及香港法律允许的其他与航运相关的业务。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对高新技术行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河西路19号312室

  经营范围:邮轮设计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船舶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维修、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向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物流”)等关联方采购与本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物;

  2、为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建造船舶、海工工程等产品;

  4、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简称“工贸公司”)、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代理采购与本公司主业生产有关的各种货物;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执行;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的价格执行;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合同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交易双方依据关联交易中所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交付。

  关联方在交易中,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顾及双方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中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

  2019年10月25日,公司接到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因此中船重工成为本公司关联方。中船重工是国内主要的船舶制造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中船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也将是长期持续的。

  1、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本预案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交易类别、交易总金额等均在以上议案范围内;公司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客观、可信;相关交易定价将持续秉持公平、合理原则,既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可持续发展态势,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2、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3、本预案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在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议案》预计范围内;本预案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为公司保持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1.38亿元。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企业或需要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和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柴油机”),在2021年度对其子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现将2020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及2021年度的预计担保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20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授权公司所属企业为其控制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23.4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020年度,实际新增担保发生额6亿元,主要是子公司外高桥造船为其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包含此项担保发生额,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内容及总担保额均在原预计范围内。

  2020年度,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原由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结算业务拟提供担保的事项,受部分造船项目贷款业务模式变化因素的影响,改变了实际担保的形式,由此影响了2020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总额。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2021年度,拟授权公司及所属企业广船国际、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中船动力及安庆柴油机,可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32.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的项目为融资项目担保、银行保函及其它担保项目;同一担保人项下,各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同一担保人项下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得调剂)。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所属企业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41.38亿元。

  根据规定,上述预计实施的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超过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其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系泛广发展有限公司、东发工程有限公司、荣广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系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系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子公司——中船动力系安庆柴油机的控制股权的人,安庆柴油机系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

  广船国际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014.4624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忠前。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相关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1.17%。

  外高桥造船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营业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0.33%。

  中船澄西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营业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56.15%。

  中船动力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128,715.0108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琤。主要营业范围:船用柴油机、螺旋浆及船舶推进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内燃机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50.31%。

  安庆柴油机是中船动力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注册资本36073.574934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付向昭。主要营业范围: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零配件制造与销售;本企业自产的柴油机及配件出口等相关业务。该公司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9.84%。

  泛广发展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注册资本20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刘辉。主要营业范围:船舶组件贸易、制造钢结构及提供机器加工及工程服务。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5.95%。

  荣广发展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法定代表人刘辉。主要营业范围为投资和船舶运营租赁。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0.74%。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8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玉兰。主要营业范围:金属制品业。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9.61%。

  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木顺。主要营业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46%。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为174384.102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激。主要营业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为98.78%。